日前,中共中央決定:李鴻忠同志不再兼任天津市委書記、常委、委員職務(wù),陳敏爾同志兼任天津市委委員、常委、書記。
天津市委主要負(fù)責(zé)同志職務(wù)調(diào)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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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22-12-08 15:42:24
聲明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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