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
第一二七號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預(yù)備役人員法》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(wù)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于2022年12月30日通過,現(xiàn)予公布,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(xí)總書記
2022年12月30日
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(第一二七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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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22-12-30 15:42:26
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一二七號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預(yù)備役人員法》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(wù)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于2022年12月30日通過,現(xiàn)予公布,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。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(xí)總書記 2022年12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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